7月11日,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四则征地公告,涉及南韩村镇西苟村、大册营镇北宋营村、满城镇城内村、南大园乡南大园村土地,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,共4.2512公顷,约63.8亩。 南韩村镇西苟村 征收范围:东至:西高村地;南至:西苟村地;西至:西苟村地;北至:村道。 征地面积:2.6667公顷, 补偿标准:97.5万元/公顷 开发用途:工矿仓储用地 大册营镇北宋营村 征收范围:东至:北宋营村地;南至:村道;西至:北宋营村地;北至:北宋营村地。 征地面积:0.6301公顷, 补偿标准:120万元/公顷 开发用途:工矿仓储用地 满城镇城内村 征收范围:东至:城内村地;保定天方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南至:城内村地;西至:城内村地;北至:城内村地。 征地面积:0.3071公顷, 补偿标准:270万元/公顷 开发用途:住宅用地 南大园乡南大园村 征收范围:东至:莲池南大街;南至:保定市公安局;西至:保定市百货采购供应站、金桥商城有限公司、南大园村;北至:保定市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南大园村; 征地面积:0.6473公顷, 补偿标准:330万元/公顷 开发用途:住宅用地 来源: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偿标准:330万元/公顷 开发用途:住宅用地 来源: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